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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下称《指引》)将于 6 月 1 日生效,该指引订明多项适用于持牌交易平台的标准和规定,其中包括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保安 ... 香港证监会表示,赞同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向零售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前,应遵从一系列涵盖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管治、披露以及代币尽职审查和纳入的妥善投资者保障措施 ... 平台营运者在评估供零售客户买卖的特定虚拟资产的流通性时,至少应确保有关虚拟资产属于合资格的大型虚拟资产,即此特定虚拟资产应已获纳入由至少两个不同指数提供者所推出的至少两个获接纳的指数当中。